那就是這人太過蠢笨,這樣的人是不能讓巧兒過上好日子的。
既如此,那便算了。
當做救命恩人和報恩的來處就行。
不願報恩也算了,不強求。
只要他們問心無愧就行。
畢竟她雖然擔憂女兒的婚事和以後,可也並不是隨便一個男的都能娶她女兒。=
“謝謝。”李明軍禮貌的用左手拿起碗,讓冉秀桂把雞肉放進碗中。
“多少歲了?”冉秀桂又問,就像後世公園相親角那些替兒女相親的人。
“你問別人那麼多幹嘛?”熊弼不滿的看向妻子。
身爲枕邊人,自己的腦子也不像身體一樣五大三粗。
怎麼會不明白妻子的意思。
但是。
他家又不窮,可以養巧兒一輩子。
這些年,一遇到好點的青年她都要搞這一出,弄的現在村裏都有人說閒話了。
有的說他家不願意養殘疾女娃在家裏,要拿她換一筆彩禮給兒子娶妻。
有人說女兒想男人想瘋了,見到個男人就想嫁。
前者只是八卦。
後者,卻是那些被他媳婦“相過”的青年的老婆或者岳母發出來的。
弄的他這個隊長想發氣都不好發。
畢竟,冉秀桂真的“覬覦”過他們的丈夫姑爺......
“又不是啥國家機密,還不能問了?”冉秀桂不以爲然。
面子?
面子值幾個錢,他們頂多在背後說兩句。
怎麼比得上她女兒?
繼續看向李明軍。
喫個飯也斯斯文文的,不像別的農村男人。
他和女兒。
一個斯文,一個文靜。
這樣兩個性格生出的孩子一定很好。
知書達禮,身穿白襯衫,帶個眼鏡,小小的,卻像個大人一樣,站在他面前喊外婆......
不會像大女兒兒子駿駿那樣像個皮猴子,每年來就會把家裏弄的烏煙瘴氣。
每次駿駿一來。
雞窩不再有雞蛋,因爲不是被他趁熱吃了,就是他把別的雞下的蛋放在了另一隻雞的窩裏,然後蛋被雞啄爛。
村裏也一樣。
丈夫是隊長,書記,村長一起當,村裏人也願意讓小孩陪着駿駿玩。
在駿駿的帶領下,整個村雞犬不寧。
狗不再回家,因爲駿駿會和其他小孩把狗當馬騎,還和狗摔跤。
土狗都通人性,遇到這種情況總不能像咬外人一樣咬吧?
咬一口,保證當晚自己就上了飯桌。
惹不起那就躲。
幾乎是每次駿駿回村,村裏的狗就會全村出走,直到駿駿離開纔會回來。
因爲到了那時,村裏其他的小孩羣龍無首,大多都又被拘着在家裏幹活。
少數一些孩子,在他們狗狗大軍的威勢下根本不敢靠近。
“25了。”李明軍回答道。
“25歲,大了巧兒六歲......”冉秀桂低聲唸叨,又說,“都25歲了,你和你媳婦生了幾個孩子了?”
“我還沒結婚呢。”李明軍回答道。
畢竟,要再不明白,怎麼對得起前世在娛樂圈各種暗藏玄機中小有名氣的自己。
熊弼問他,是爲了瞭解他的身份。
畢竟,這年頭交通不便,大多數人都是在自己村和縣鎮來往,對其他村的情況並不瞭解。
要是李明軍說不出李家村的大概,那熊弼就會把他當成路匪,報案抓走。
而冉秀桂的意思......
悄然看了眼安靜喫飯的熊巧。
熊巧也恰好擡頭看了眼李明軍,然後又低下頭安靜用餐。
她很聰慧,也聽出了母親的意思。
這種類似的事情已經發生了很多次。
從剛開始的尷尬到淡而處之。
村裏品行好的年輕小夥,母親都打過主意。
她很怕他們死了後自己就沒人照顧。
對於父母的行爲,她也不知道該怎麼應對。
畢竟是爲了她好,她也不想反對。
熊巧只想安安靜靜的看書。
在長久的生活中,她已經變得很佛系。
如果父母要她嫁人,那她就嫁,要留她在家裏,那她就留。
她甚至都不在乎所嫁之人是不是她喜歡的。
因爲,父母給她選的人,無論她喜不喜歡,但一定會讓她過上比大部分村民要好的日子。
這一點,熊巧很相信。
她很信任自己的父母。
李明軍。
長的還可以,遠超她的預期。
如果真的嫁給他也不錯,至少不會每天看着一張醜臉。
至於她的腿,她自己其實並不在乎。
畢竟,這年月大家都忙,大人忙,老人忙,小孩也忙。
沒有人會無緣無故的來嘲諷或者罵一個和他毫無相關的人。
只是熊巧自己的原因。
自小便十分文靜,腿出了事情後,父母怕她再出事便不再要她去走那山間崎嶇的道路。
自己一人帶着看書也挺好。
時間一久,他們便都認爲她自卑不敢出門了。
可是,這不過是父母的意象。
她解釋過,但父母覺得自己是在安慰他們。
不然自己爲什麼不愛和人說話?
多解釋了幾次。
自己不和人說話是沒必要,反正都是過客。
但父母不信。
時間一久,自己也懶得解釋了......
等着吧。
看父母和李明軍他們怎麼說。
他們怎麼說,自己就怎麼來,娶就嫁,不娶就不嫁。
不強求,不反對,不反抗......
這便是熊巧的生活方式。
隨遇而安,淡然處之。
......
“結婚啊......”
李明軍眼中閃過茫然。
前世他是藝人,本身結婚的年齡就會很晚,後來又患了癌症,在醫院也盡顧着看那些老戲骨的電視電影模仿演技了。
父母在他當藝人時覺得在等幾年也行,患癌後也沒有向他提起。
所以,便一直沒有考慮過結婚這個字,甚至沒有在他的腦海中出現過。